中央分隔帶護欄的設置原則
更新時間:2013-04-12
高速公路、汽車專用一級公路均應設置中央分隔帶護欄,當中央分隔帶寬度大于10米時,可不設護欄。在路基采用分離式斷面時,靠中央分隔帶一側按路側設置護欄,上、下行路基高差大于2.0米時,可只在路基較高一側設置。
中央分隔帶護欄全部采用波形梁鋼板護欄,構造上有分設型和組合型兩種,分設型護欄適合于中央分隔帶相對較寬,中央帶內的構造物較多,并在中央分隔帶下埋有管線的路段,組合型護欄適用于中央分隔帶寬度較窄,中央帶內構造物不多或埋設管線較少的路段。一般中央分隔帶護欄在土路基段采用普通型,立柱間距為4.0米,在有構造物的路段采用加強型,立柱間距2.0米。中央分隔帶護欄立柱為Φ114×4.5鋼管,橫梁為310×85×3毫米變截面波形梁,護欄高度一般采用60厘米。在中央分隔帶開口處設置活動護欄。
中央分隔帶護欄全部采用波形梁鋼板護欄,構造上有分設型和組合型兩種,分設型護欄適合于中央分隔帶相對較寬,中央帶內的構造物較多,并在中央分隔帶下埋有管線的路段,組合型護欄適用于中央分隔帶寬度較窄,中央帶內構造物不多或埋設管線較少的路段。一般中央分隔帶護欄在土路基段采用普通型,立柱間距為4.0米,在有構造物的路段采用加強型,立柱間距2.0米。中央分隔帶護欄立柱為Φ114×4.5鋼管,橫梁為310×85×3毫米變截面波形梁,護欄高度一般采用60厘米。在中央分隔帶開口處設置活動護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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